從我發出了訂婚訊息後,我深深感覺自己是個有福報的人,擁有許多祝福(不管是實質上的還是精神上的),但我發現我的福報有許多部分來自我的父母,我暗暗地告訴自己,我應該也要做點什麼,不為別的,就為了我的家人。
俗話說「及知及行」果然不錯,當下沒有開始為自己的想望做點行動,接著就是許多的藉口:賺的錢都不夠自己花了,還想幫助別人;我阿知做善事該從何做起啊……,然後就是一拖再拖,無疾而終。
許多因緣的湊合下,我決定就從此開始吧!「捐款」是我能想到的最簡便的方法,和老公討論,我們選擇先從兒童開始,於是選定了家扶基金會。結合著家裡舊物的整理,我訂下了捐款的短期目標:
1、每月固定捐款(已執行)。
2、拍賣所得(扣除運費)的一半將用來捐款。
3、一年結算一次,若所得部分超出固定捐款金額,再加做一次性捐款。
4、捐款單位先從家扶開始,因為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啊!
中期目標(希望能在三年後達到):
1、邀請有相同理念的人一同參與,提供可拍賣的物品。
2、新增捐款單位。希望捐出去的錢都能被善加利用,歡迎路過看到此篇的您提供您認為優質的社福團體。
長期目標:
當然是希望乾脆自己有個基金會能幫助我認為需要幫忙的人呀!我和老公的白日夢是,哪天中個樂透頭獎,把房貸繳清後剩於的錢當作成立基金會的本錢。不過,今年過年期間買的樂透一張也沒中,哈!所以才說這是長期目標嘛!至於何時能實現,我自己也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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